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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具备条件
青海无线电管理办公室:http://www.qhrm.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8年5月4日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2、 操作人员熟悉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
3、 必要的无线电网络设计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4、 工作环境安全可靠,并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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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电话:0971-8460073 传真:0971-8460057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一路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