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下午,省无线电监测站接到省电信公司申诉,反映在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地区团结桥附近的小灵通用户受到不明信号干扰,用户无法拨打电话或通话时掉线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23日上午,派出监测人员进行干扰查找,在现场利用携带的监测设备,采用多点测试、交叉定位等方式,经排查、分析,在市公交公司团结桥加气站内发现使用无线电干扰器(也称屏蔽器),经测试,确定为干扰源。据该加气站负责人介绍,出于安全考虑,该公司于1月21日在所属4座加气站内安装了无线电干扰器,干扰进入站内人员的手机信号,以免发生安全事故,没想到造成这么大的影响。经过监测人员现场宣传教育,该加气站关闭并拆除干扰器,小灵通用户随即通信正常。随后,监测人员又前往政法干校加气站,教育学院加气站,市公交一公司加气站,责令拆除了干扰器。为防止其他加气站出现此类情况,对中油燃气公司所属的3座加气站也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使用干扰器的情况。
这是我省查处的第一起加气站使用无线电干扰器事件。该单位人员不了解无线电管理规定和相关无线电知识,认为在加气站内使用手机容易引起静电,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易引起火灾造成祸患,安装无线电干扰器可对手机信号产生干扰,降低手机产生静电的可能。但从技术角度分析,无线电干扰器的电磁辐射效果所产生静电的可能性远远大于手机。因此,安装使用无线电干扰器不仅是违反无线电管理法规的行为,也造成了更大的安全隐患。
去年以来,我省一些单位未经批准,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屏蔽器,造成了多起干扰公众通信事件,影响到人民群众正常通信,也影响到了电信运营商经济效益和信誉。如何妥善处理此类矛盾,规范无线电干扰器的使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加强政策法规方面的协调。由于无线电通信事业的迅猛发展,尤其手机的使用和普及,给一些部门的保密和安全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由此无线电干扰器应运而生。无线电干扰器也对保密工作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但不具备合法性。无线电频率是国家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一些部门的违规使用必然会影响到合法电信运营商和手机用户的正常通信,如何正确合理使用无线电干扰器,又不影响正常公众通信,就迫切需要无线电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一系列统一的法规政策。
第二,在技术指标上进行规范。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应该组织有关专家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对无线电干扰器的技术指标进行规范,使其在发挥正常功能的同时,又不影响正常的公众通信。如从功率、频率、天线程式等指标进行必要的限定。未经无线电管理部门的允许,不得私自修改任何参数。这样从研制、生产的源头上规范无线电干扰器发射的技术指标。
第三,加强对使用单位的管理。一是对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申请要严格控制。从核准型号、技术参数、设置地点等都要严格审查把关。二是使用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如建立设备专人管理、定点使用、及时关机等有关制度。三是对技术参数在安装前后要进行必要的测试,以防止对干扰范围以外的电台和手机造成干扰。对使用到一定期限的无线电干扰器,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测试,以防技术指标的变化造成干扰。
第四,对无线电干扰器使用情况进行整顿。目前,我省无线电干扰器使用较为混乱,并有少数商家利用公众不了解无线电管理法规进行违法销售。因会同军队、保密等部门,联合对无线电干扰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的清查整顿,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销售无线电干扰器进行检查。同时,与军队、保密部门联合制定发布我省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暂行规定,使无线电干扰器的管理和使用走向规范化,维护空中电波秩序。